为贯彻落实《质量强国建设纲要》及《“陕西精品”区域公共品牌建设实施意见》有关要求,加快构建“储备培育—成长提升—标杆引领”三级梯次培育体系,持续壮大“陕西精品”区域公共品牌集群,赋能汉中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,按照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安排,现面向全市开展“陕西精品”梯次培育项目征集工作。
围绕全省重点产业布局和高质量发展要求,聚焦汉中市优势产业、特色产品(服务)和龙头企业,公开征集并遴选一批质量水平高、创新能力强、品牌影响大、发展潜力足的企业(组织)及产品(服务)项目,纳入“陕西精品”梯次培育库,进行针对性培育、动态管理和重点支持,打造一批代表陕西及汉中市高质量形象的区域公共品牌标杆,推动全市产业转型升级和核心竞争力提升。
(一)质量为核,优中选优。坚持以产品与服务质量为核心,以技术创新和品牌价值为关键遴选标准,突出“陕西精品”所代表的高品质、高性能与高附加值特性。
(二)产业聚焦,精准培育。紧密围绕汉中市现代农业、先进制造业、文化旅游、绿色食药及现代服务业等优势特色领域,精准对接全省“4+1”品牌培育体系建设方向,强化分类指导。
(三)企业主体,动态管理。遵循企业(单位)自愿参与原则,建立健全“能进能出”的动态评估与调整机制,确保培育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。
1.农业领域:包括但不限于茶叶、腊肉、山茱萸、乌鸡、天麻等特色农产品,以及地理标志产品的产业化开发项目。
2.工业领域:重点聚焦高端装备制造、新材料、清洁能源、新型建材、电子信息及智能制造等优势产业,以及消费品“增品种、提品质、创品牌”行动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项目。
3.文旅领域:涵盖历史文化、红色文化传承创新,非物质文化遗产转化利用,文旅融合IP打造及精品旅游线.中医药领域:涉及“秦药”品牌建设,包括道地中药材标准化种植、中药精深加工、中医药健康服务与康养产业融合发展等项目。
5.服务业领域:包括金融、物流、节能环保等生产性服务业,以及健康、养老、托育、文化、旅游、家政、餐饮等生活性服务业优质项目。
6.其他领域:包括中华老字号传承创新、区域公共品牌共建共享等具有显著陕西特色的优质项目。
拥有有效的自主商标或具备地理标志产品相关申请资格,产品与服务品质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,鼓励通过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。
具备一定的生产规模或服务能力,拥有较好的研发或创新潜力,品牌建设意识清晰。
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、安全、环保责任事故,无严重违法违规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。
已拥有注册商标或合法有效的地理标志使用权,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标准化生产(服务)体系和质量管理控制机制。
产品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或服务标准处于省内同行业先进水平,拥有明晰的知识产权,市场占有率呈现稳步提升态势。
近三年经营业绩良好,具有明确的品牌升级发展规划和较强意愿。已获得市级以上品牌相关荣誉的单位予以优先考虑。
已获得驰名商标保护或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认定,核心技术与关键性能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。
品牌价值显著,市场覆盖全国或已进入国际市场, 能够发挥产业链龙头引领作用,主导或参与过国际、国家、行业或地方标准制修订。
储备培育类:重点提供品牌建设意识培训、商标注册与保护咨询、质量标准体系构建指导、产品质量追溯平台接入等基础性服务支持。
成长提升类:优先纳入各级政府质量奖培育后备库,支持参与品牌价值评价、中国品牌日活动及丝博会等重点展会进行宣传推广,协调提供商标权、专利权、质量融资等金融对接服务。
标杆引领类:优先推荐参与“陕西精品”认证评价,支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、“一带一路”合作交流等国际化活动,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。
(一)自主申报。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,请对照不同培育层级的条件进行自我评价,自愿选择相应层级申报。
(二)材料准备。申报单位根据发展实际,对照项目征集条件,规范填写《“陕西精品”梯次培育项目表》(见附件),于1月27日前将项目表报送至属地县区市场监管局。
(三)推荐上报。申报材料经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审核,于1月28日前报送至汉中市市场监管局,由汉中市市场监管局审核汇总后,统一报送至省市场监管局。